龙山区采取措施保护龙头大山植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7456
颗粒名称: 龙山区采取措施保护龙头大山植被
分类号: F326.25
摘要: 安龙县龙山区对龙头大山的国有林采取保护措施,贴出通告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山砍伐竹木,并严厉处罚偷盗者。龙头大山位于贞丰、兴仁、安龙三县交界处,总面积约二十五万亩,其中有林地约一点六五万亩,草坡约十五万亩。今年七月,出现几起私人在龙山区收购刺竹、农民进入龙头大山国有林区砍竹的事件。在林业部门的配合下,龙山区委区公所及时调查,对已经收购的刺竹分别进行了处理,有的补收税款及林业育林基金和更新基金,有的卡住不准出境,很快制止了乱砍滥伐。由于乱伐竹材的地带属于贞丰县境,龙山区委区公所还主动与贞丰县林业局联系,互通情报,以便两县更好协作,共同管护好龙头大山的森林植被。
关键词: 安龙县 国有林 保护措施

内容

本报讯 安龙县龙山区对龙头大山的国有林采取保护措施,贴出通告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山砍伐竹木,并严厉处罚偷盗者。
  龙头大山位于贞丰、兴仁、安龙三县交界处,总面积约二十五万亩,其中有林地约一点六五万亩,草坡约十五万亩。因为有着丰富的水热条件和多种地貌,为各种植物的生长、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有着特定的需要保护的森林植被。
  今年七月,出现几起私人在龙山区收购刺竹、农民进入龙头大山国有林区砍竹的事件。在林业部门的配合下,龙山区委区公所及时调查,对已经收购的刺竹分别进行了处理,有的补收税款及林业育林基金和更新基金,有的卡住不准出境,很快制止了乱砍滥伐。
  由于乱伐竹材的地带属于贞丰县境,龙山区委区公所还主动与贞丰县林业局联系,互通情报,以便两县更好协作,共同管护好龙头大山的森林植被。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阅读

相关人物

木禾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安龙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