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7456 |
颗粒名称: | 龙山区采取措施保护龙头大山植被 |
分类号: | F326.25 |
摘要: | 安龙县龙山区对龙头大山的国有林采取保护措施,贴出通告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山砍伐竹木,并严厉处罚偷盗者。龙头大山位于贞丰、兴仁、安龙三县交界处,总面积约二十五万亩,其中有林地约一点六五万亩,草坡约十五万亩。今年七月,出现几起私人在龙山区收购刺竹、农民进入龙头大山国有林区砍竹的事件。在林业部门的配合下,龙山区委区公所及时调查,对已经收购的刺竹分别进行了处理,有的补收税款及林业育林基金和更新基金,有的卡住不准出境,很快制止了乱砍滥伐。由于乱伐竹材的地带属于贞丰县境,龙山区委区公所还主动与贞丰县林业局联系,互通情报,以便两县更好协作,共同管护好龙头大山的森林植被。 |
关键词: | 安龙县 国有林 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