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6492 |
颗粒名称: | 一起凶杀案留下的思索 |
分类号: | G216.2 |
摘要: | 一九八六年七月三日下午七时左右,在晴隆县廖基乡木角村至杨柳村的山路上,两男一女三个年轻人正匆匆赶路。突然,从路边乱石背后跳出一人,两手各持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只见双刃轮番飞舞,唰、唰、唰……一连五刀,两个男青年顿时倒于血泊之中。走在前面的女青年见状,拼命奔逃才得以幸免。时年二十二岁的布依青年潘应祥闻讯后,即到医院为卢付了医药费,将卢和小孩带回家中。一九八五年古历冬月二十八,潘应祥在殴打卢后,又持刀追杀,卢慌忙躲进婆母的房间,方得幸免。废除家庭关系后,男女各奔前程,不得干涉。潘应祥(指印) 卢××(指印) 参加解决人员:(略) 仅凭这一纸荒唐的“证明”,便废除了潘、卢的婚姻关系,肢解了一个家庭。 |
关键词: | 凶杀案 婚约 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