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凶杀案留下的思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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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6492
颗粒名称: 一起凶杀案留下的思索
分类号: G216.2
摘要: 一九八六年七月三日下午七时左右,在晴隆县廖基乡木角村至杨柳村的山路上,两男一女三个年轻人正匆匆赶路。突然,从路边乱石背后跳出一人,两手各持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只见双刃轮番飞舞,唰、唰、唰……一连五刀,两个男青年顿时倒于血泊之中。走在前面的女青年见状,拼命奔逃才得以幸免。时年二十二岁的布依青年潘应祥闻讯后,即到医院为卢付了医药费,将卢和小孩带回家中。一九八五年古历冬月二十八,潘应祥在殴打卢后,又持刀追杀,卢慌忙躲进婆母的房间,方得幸免。废除家庭关系后,男女各奔前程,不得干涉。潘应祥(指印) 卢××(指印) 参加解决人员:(略) 仅凭这一纸荒唐的“证明”,便废除了潘、卢的婚姻关系,肢解了一个家庭。
关键词: 凶杀案 婚约 虐待

内容

一九八六年七月三日下午七时左右,在晴隆县廖基乡木角村至杨柳村的山路上,两男一女三个年轻人正匆匆赶路。突然,从路边乱石背后跳出一人,两手各持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只见双刃轮番飞舞,唰、唰、唰……一连五刀,两个男青年顿时倒于血泊之中。走在前面的女青年见状,拼命奔逃才得以幸免。
   受害人为何遭此横祸?行凶者是谁? 廉价的婚约 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岁的布依姑娘卢×因被流氓侮辱而怀孕后,到晴隆县鸡场区医院生小孩,并托人传言:如有谁能替其付清住院费四十元,她便嫁给谁。时年二十二岁的布依青年潘应祥闻讯后,即到医院为卢付了医药费,将卢和小孩带回家中。一个毫无感情基础的家庭就这样组成了。
   到了一九八五年初,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潘应祥认为,卢×带来的小孩不是潘家的后代,欲将孩子处理(活埋)掉。丈夫这种残忍的想法,虽在卢×的苦苦哀求下才慢慢打消,但从此,潘对妻子就生厌恶之情,动不动就拳脚相加,几次撵出家门。一九八五年古历冬月二十八,潘应祥在殴打卢后,又持刀追杀,卢慌忙躲进婆母的房间,方得幸免。
   荒唐的“裁决” 卢×屡遭潘应祥的虐待,感到无法在其家生活下去,便提出了离婚要求。一九八五年五月十八日,在村干部的主持和双方亲友的参加下,对潘、卢的婚姻作出了“裁决”: 证明 兹有我村四组潘应祥与卢×自愿成婚已有两年,因家庭闹不团结,女方提出不成婚,废除家庭关系,男方已同意,经过本村干部和女方的父母、兄弟参加解决特此证明为盼。
   废除家庭关系后,男女各奔前程,不得干涉。
   潘应祥(指印) 卢××(指印) 参加解决人员:(略) 仅凭这一纸荒唐的“证明”,便废除了潘、卢的婚姻关系,肢解了一个家庭。(下期续完)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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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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