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6486 |
颗粒名称: | 暴力与国法 |
分类号: | D902 |
摘要: | 不久前,一对农村青年男女在兴仁县公安局信访办公室声泪倘下,向信访干部哭诉他们在婚姻问题上的不幸遭遇。事情反映到县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领导指出,公安局、检察院派人组成调查组,调查过问此事。调查组深入到这对男女青年所在的巴铃区狮子乡调查访问。终于弄清了这椿目无国法,侵犯人权,暴力通婚事件的真相。杜启琴的姑父李开应认为小辈的这一举动触犯了神圣的“家法”,怒不可遏。杜金华抓住女儿,李开应一伙亮出刀子,逼住孙洪江。李开应等人还非法将孙洪江捆在路旁一棵树上,拳打脚踢,时间长达六小时之久。“示众”之后,李开应等人又将孙洪江拉到杜金华家,逼孙在十天内交出陆百元方能将杜启琴买去。 |
关键词: | 婚姻 暴力 国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