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6208 |
颗粒名称: | 被免诉人员遵纪守法 |
分类号: | G216.2 |
摘要: |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认真做好被免诉人员的教育工作,有效地降低了被免诉人员重新犯罪率,促进了社会治安的好转。自一九八四年以来,该科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结合办案实际,进行综合治理,把对被免诉人员的帮教工作制度化、长期化。在帮教时,他们从一些被免诉人员的犯罪事实中,选择其中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深入其作案或居住地,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宣布免诉,结合案情宣传法制。最后,由被免诉人员作悔罪发言,向当地政府和群众作出保证,痛改前非,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 |
关键词: | 册亨县 人民检察院 免诉人员 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