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6089 |
颗粒名称: | 新庄村依法建设新寨风 |
分类号: | D910.4 |
摘要: | 晴隆县鸡场区组织普法工作组到鸡场乡新庄村进行普法教育。新庄村是州委、州政府在一九八五年和一九八六年连续两年表彰的“文明村”。但是,近年来也时常发生一些婚姻纠纷、民事纠纷等。由于一些群众对各种法律还不甚了解。有时处理纠纷有法不依,或按乡规民约处理违法事件或民事纠纷。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全村蔚然成风。普法学习后,人人明确并履行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许多群众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纳了应纳的税款。如该村布依族男青年罗文华前妻死亡后,他又和本村一女青年恋爱,女方父母及家中亲友认为姑娘嫁再婚男子,给家族丢了脸面,便横加干涉,致使婚期拖了又拖。结果,这女青年和罗文华登记结了婚。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普法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