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5914 |
颗粒名称: | 农民何国祥乘车带火药害人害己 兴义交通车队执法不严该付医护费 |
分类号: | D035.37 |
摘要: | 一辆客车在兴义县大水井乡阿志寨一个鱼塘边停靠。突然,车内浓烟弥漫,惊叫声,哭喊声,汇成一片,乘客纷纷越窗而出……。这是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生的事情。车开到大水井乡阿志寨,停车让一名乘客下货后,正准备开车时,车内火药被一乘客不慎丢烟头落地引燃。这次火药燃烧事故,造成何国祥本人和两名乘客被烧成重伤,还有两人轻伤。经公安部门调查,造成这次事故除何国祥本人负有责任外,兴义交通车队执法不严亦有不可推卸之责任,除已燃火药外,车上还载有柴油五桶、酒二桶,火炮一万多枚。且人员严重超载。为此,公安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由车方兴义县交通车队负责烧伤乘客的医药费、护理费。 |
关键词: | 何国祥 火药 交通车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