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5523 |
颗粒名称: | 深入农村厂矿开展法制教育 |
分类号: | D916.15 |
摘要: | 晴隆县司法局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法制宣传组,深入农村、厂矿,开展法制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晴隆县司法局在调查研究中,发现晴降锑矿矿区内外存在着社会治安秩序不安定,妨碍劳改秩序、影响矿产资源开发,不利经济发展的问题。宣传组在宣传中有的放矢,结合实际。如固路监狱附近的群众,常到犯人生产区拣矿石,影响改造和生产,双方都有诉讼的要求,宣传组把宣传车开到寨子边宣传,让在田野劳动或在家的群众听法律宣传。同时,进村召开干部和肇事人员座谈会,共同学习政策和法律,提高了认识,避免了矿区与群众的矛盾激化。 |
关键词: | 晴隆县司法局 农村厂矿 法制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