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5441 |
颗粒名称: | 销售商品收取国库券违法 周根凡周建范等人被查处 |
分类号: | F810.5 |
摘要: | 周根凡等三人在兴仁县城关镇销售商品,非法大量收取国库券,从中牟利,被兴仁县工商局查获处理。周根凡、周建范、周国交三人系湖南省涟源县白马区茅塘乡人、他们于十月三十日在兴仁城关镇推销气压温瓶、电熨斗等商品,将国库券六折或七折当作货币收取。为维护国库券的信誉,严禁把国库券当作货币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纠正发奖金、实物推销国库券和销售商品收取国库券的通知》的规定,“国库券不得当作货币流通,不得自由买卖”,兴仁县工商局将以上三人在推销商品时当作货币收取的国库券予以没收。 |
关键词: | 国库券 销售商品 货币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