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5440 |
颗粒名称: | 撤销无效合同 处理非法活动 |
分类号: | D923.6 |
摘要: | 兴仁县工商局,成立了经济合同检查小组,先后对全县五十一个单位的六百八十八份各类经济合同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发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近年来,部分单位领导,无视国家经济合同法,采取欺骗、转卖等手段从中贪污受贿;逃避工商部门的监督检查,签订无效合同和利用经济合同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比较严重。去年在他同县农业局王泽民签订的一份金额为二万元的矿产购销合同中,王向钟行贿二百元后,钟便轻易将二万元的预付款交给王去做私人生意,致使一万四千元的公款无法收回。现王泽民已被依法逮捕。 |
关键词: | 无效合同 非法活动 兴仁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