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无效合同 处理非法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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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5440
颗粒名称: 撤销无效合同 处理非法活动
分类号: D923.6
摘要: 兴仁县工商局,成立了经济合同检查小组,先后对全县五十一个单位的六百八十八份各类经济合同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发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近年来,部分单位领导,无视国家经济合同法,采取欺骗、转卖等手段从中贪污受贿;逃避工商部门的监督检查,签订无效合同和利用经济合同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比较严重。去年在他同县农业局王泽民签订的一份金额为二万元的矿产购销合同中,王向钟行贿二百元后,钟便轻易将二万元的预付款交给王去做私人生意,致使一万四千元的公款无法收回。现王泽民已被依法逮捕。
关键词: 无效合同 非法活动 兴仁县

内容

本报讯 兴仁县工商局,成立了经济合同检查小组,先后对全县五十一个单位的六百八十八份各类经济合同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发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近年来,部分单位领导,无视国家经济合同法,采取欺骗、转卖等手段从中贪污受贿;逃避工商部门的监督检查,签订无效合同和利用经济合同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比较严重。从九月十三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该县工商局共调解合同纠纷三十七起;确认无效合同十七份;查处了利用经济合同进行非法活动的二十三起,其中有县农行退休职工张正林,把与土产公司签订的金额为六万二千元的购销合同转手倒卖给个体户夏昭淑,获利一千余元。该县外贸公司原任副经理钟建宏(已逮捕),一年来打着为外贸公司签订合同的幌子,共贪污现金三千余元,受贿一千余元。去年在他同县农业局王泽民签订的一份金额为二万元的矿产购销合同中,王向钟行贿二百元后,钟便轻易将二万元的预付款交给王去做私人生意,致使一万四千元的公款无法收回。现王泽民已被依法逮捕。同时,还对其他违反经济合同法规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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