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甲录被罚款三十元拘留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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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5204
颗粒名称: 余甲录被罚款三十元拘留十天
分类号: D035.34
摘要: 册亨县城关镇西门旅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店主余甲录被罚款三十元,拘留十天。余甲录经营西门旅社一个多月来,拒不办理营业执照。该旅社管理混乱,对暂住人口和过往旅客不进行登记,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九月二十六日晚,韦志忠等六人在该旅社内赌博,余不仅不制止和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且积极为他们提供场所和方便。事后,当派出所的同志前往调查时,余还竭力包庇。但是,余不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还大耍无赖,抗拒交款。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整顿旅社行业,县公安局决定在罚款的同时,拘留余甲录十天,并张榜公布对余甲录等七家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个体旅社店主的处罚。
关键词: 余甲录 违反治安管理 罚款

内容

本报讯 册亨县城关镇西门旅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店主余甲录被罚款三十元,拘留十天。
  余甲录经营西门旅社一个多月来,拒不办理营业执照。该旅社管理混乱,对暂住人口和过往旅客不进行登记,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九月二十六日晚,韦志忠等六人在该旅社内赌博,余不仅不制止和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且积极为他们提供场所和方便。事后,当派出所的同志前往调查时,余还竭力包庇。
  余甲录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册亨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其罚款三十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登记和营业执照手续。但是,余不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还大耍无赖,抗拒交款。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整顿旅社行业,县公安局决定在罚款的同时,拘留余甲录十天,并张榜公布对余甲录等七家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个体旅社店主的处罚。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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