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5146 |
颗粒名称: | 册亨标准计量局认真执法 三屠夫“偷鸡不得倒蚀米” |
分类号: | D922.17 |
摘要: | 册亨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最近严肃处理了屠夫王仕和、张仕明、肖正书三人短斤少两克扣群众的非法行为。安龙县大坪村的王仕和来册亨卖肉,在计量衡器上做文章,有三个农民买了他的肉,拿去复称,每一千克分别少一百克、一百五十克、二百五十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计量法》所不允许的。册亨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对王仕和作了没收杆称和违法所得二十元,并罚款一百一十元的处理;坡坪区坡妹乡田湾村张仕明和安龙县兴隆区的肖正书,玩称杆克扣群众,也分别被没收了杆称和非法所得十三元五角,两人共被罚款五十元。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计量法 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