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4838 |
颗粒名称: | 兴仁县判处一批经济犯罪分子 |
分类号: | D914.33 |
摘要: | 今年八月二十一日,兴仁县公、检、法三家联合召开〓〓,公判大会,对杨永学等一批经济犯罪分子进行了处理。原雨樟区供销社主任杨永学,利用职务之便,在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四年这六年间,先后采取加工棉絮销售实现利润不入帐、提货不填提货单、公开拿走商品不付钱和私目提高工资标准等非法手段,一共侵吞国家钱物共二万零九百三十三元一角。这次大会上被判刑的还有另外三名贪污犯,陶光先、钟建洪等两名贪污犯被依法逮捕。广大群众对政府处理这批蛀虫的行动无不拍手称快。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经济犯罪 侵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