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氏兄弟殴打市管员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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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4706
颗粒名称: 黄氏兄弟殴打市管员被逮捕
分类号: C912.81
摘要: 兴仁县公安局于八月十八日在雨樟区交乐乡集市上召开公捕大会,依法逮捕了殴打工商所在交乐集市执行任务的工商干部和市管员的黄统军、黄统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黄统军、黄统云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捕逮。参与行凶打人的黄统武,根据情节和态度,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天,付受害二人医药费五十元的处理。其余参与者,根据不同情节和态度另作处理。
关键词: 黄氏兄弟 殴打市管员 逮捕

内容

兴仁县公安局于八月十八日在雨樟区交乐乡集市上召开公捕大会,依法逮捕了殴打工商所在交乐集市执行任务的工商干部和市管员的黄统军、黄统云。
  一九八六年七月七日,黄统军(男,二十五岁,交乐乡新发村幺塘(组农民为修表质量一事,与四川来该区修钟表的个体户胡贤平发生争吵,事后,黄为此不满,于七月十三事日下午三时许,带领黄统云、黄统武、黄统全(系黄统军行之兄弟)、黄福荣(黄统军之父)来胡贤平修表处,挑起声端,黄统军首先与胡发生抓打。雨樟工商所到交乐集市执任务的工商干部黄波、市管员蔡中华二同志前去制止,并明:『我们是工商所的,你们打架我们有权干涉制止。』黄统军、黄统云、黄统武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抓住黄、蔡二人,用竹棍、板凳等凶器进行毒打,将黄、蔡二人打伤住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黄统军、黄统云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捕逮。参与行凶打人的黄统武,根据情节和态度,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天,付受害二人医药费五十元的处理。其余参与者,根据不同情节和态度另作处理。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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