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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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4530
颗粒名称: 我州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分类号: D912.16
摘要: 我州采取措施,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的领导到会就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作了指示。与会同志充分讨论,拟定了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措施: 一,严格执行“三证”制度,即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检查证”,否则视为非法。
关键词: 黔西南州 食品卫生法 健康证

内容

本报讯
  我州采取措施,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去年七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实施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各有关部门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做了大量的监测监督工作,全州食品卫生监督员队伍已基本形成,食品卫生工作已走向法制管理的新阶段,食品卫生质量程度不断提高,这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州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州经济文化较落后,群众受旧观念旧习惯影响较深,加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基础薄弱等因素,在食品卫生上存在着很多问题:个别单位的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不知法不守法,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为违法者开脱责任;一些食品生产单位和经销单位无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餐具消毒流于形式,用手直接抓拿销售食品,用旧书报包装食品等,造成交叉污染;一些地方的群众缺乏卫生常识,误食死牛烂马肉致病等,影响了人民身体健康。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八月四日,由州政府主持,州卫生局、商业局、粮食局、工商局、畜牧局、轻工局、交通局、外贸局、供销社、工会等联合筹备,召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会议,全州各县政府分管卫生的领导(副县长或办公室主任)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会议。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的领导到会就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作了指示。与会同志充分讨论,拟定了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措施: 一,严格执行“三证”制度,即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检查证”,否则视为非法。 二,对屠户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屠宰牲畜进入市场销售。
  三,生产或经营食品的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主动送样品到监测机构检查。 四,会后,全州八县同时铺开,对饮料及冷冻食品、罐头、乳制品、酒类、肉类等“七类”十八个品种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查。此项工作于十月底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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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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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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