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4449 |
颗粒名称: | 册亨县供销社收购黑木耳三万六千多公斤 |
分类号: | F327.73 |
摘要: | 本报讯 册亨县供销社在县税务、工商部门的配合下,积极组织黑木耳收购,到七月十日止,已购进黑木耳三万六千多公斤。黑木耳是国家应税产品,是册亨县的主要税源之一。过去,黑木耳均由供销部门统一收购、统一纳税。近年来,一些个体商贩乘政策放宽之机,采取大秤收购等手段进行抢购,偷税漏税,运销外地,既坑害了农民,又使税收大量流失。鉴于这一情况,县税务局对黑木耳的税收加强了管理,决定凡批量收购外销黑木耳的个体商贩,必须就地缴纳产品税。同时,工商部门就地征收工商管理费,对那些用大秤坑害农民的不法商贩,予以必要的处罚。 |
关键词: | 册亨县 黑木耳 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