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4140 |
颗粒名称: | 一封贵阳来信 |
分类号: | D914.35 |
摘要: | 我以沉痛的悔悟的心情向你们承认错误。二月十六日,我在兴义大佛洞玩,看见一辆凤凰牌十八型新自行车,喜爱之情油然而生。经观察,车未上锁,旁边又无人看管。我顿起邪念,把自行车骑走了。之后,我又把这辆自行车放在亲戚家,谎称是借来的。当我离开兴义时,又因携带不便,就将其在兴义卖掉,得币二百元。回到贵阳后,我一直不敢花这笔钱,成天提心吊胆。后来,我父亲发现可疑,追问之下,我说出了真情。我父母文气又急,指出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他们在严厉地教育我之后,要我设法弥补过错。在此,谨向车主赔礼道歉,请求宽恕;接到此信后,经我局财务室查询,果然有一张从贵阳汇来的二百元金额的汇款单。 |
关键词: | 盗窃 赔偿 兴义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