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4039 |
颗粒名称: | 州纪委发出处分通报 |
其他题名: | 董占富知法执法,三次打人,受留党察看。刘永贵在办案中徇私包庇,受到撤职。黄生善非法捆押、枪砸、拘禁农民被开除党籍。 |
分类号: | D914.392 |
摘要: | 六月二日,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发出关于董占富等三个案件的处分通报。董占富知法执法,三次打人,受留党察看。贞丰县司法局局长、局党组书记董占富同志,一九八一年以来三次打人。为了挽回影响,严肃党纪,州纪委决定将董的处分和董的这一错误行为通报全州。刘永贵在办案中徇私包庇,受到撤职。不跪,就用手强行按其下跪,两人抓扯扭抱倒地。黄生善非法捆押、枪砸、拘禁农民,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在群众中造下了恶劣的影响。为了严肃党纪,贞丰县委常委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九日研究决定,给予黄生善同志开除党籍的处分,建议行政上撤销区武装部部长职务。 |
关键词: | 处分 党纪 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