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3930 |
颗粒名称: | 严禁捕蛇 放蛇归山 |
分类号: | S863 |
摘要: | 本报讯 兴仁县最近采取措施,保护蛇类。近几年来,一些商贩在兴仁县公开设摊收蛇,造成城乡捕蛇现象严重,老鼠成灾,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今年入夏以来,外地一些商贩又在兴仁县城、屯脚、巴铃等地设摊购蛇,使大量老蛇惨遭捕杀,引起了兴仁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五月中旬,兴仁县政府发布了关于严禁捕蛇购蛇的通告。该县工商局、林业局紧密配合,在大力宣传县政府通告的同时,坚决取缔购蛇摊,没收活蛇放生。仅五月二十五日一天,便在兴仁县城内没收活蛇约八百条,并当即陆续运往城外大丫口林场、马家屯、屯脚、李关等地放归荒坡草林中。使那些已频临死亡的蛇类重获新生。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捕蛇 兴仁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