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3903 |
颗粒名称: | 国家贷款十余万元免遭损失 |
分类号: | X928.7 |
摘要: | 本报讯 信用社会计陆洪益在火灾面前,宁肯牺牲私人财产,也不让国家经济受损失。他受到了县委的表扬。五月六日深夜十二点半左右,晴隆县河塘乡政府的两层木质结构楼房起火。大火迅速蔓延,浓烟翻滚。副乡长李仕云被浓烟呛醒,她迅速疾跑出宿舍,大声呼喊:“救火啊,快来救火!”酣睡中的陆洪益和其他几名乡干部都被惊醒了。这时,陆洪益的宿舍已着火,墙壁、楼板呼呼地燃烧着。在这节骨眼上,陆洪益想到:若信用社账簿烧毁,怎么去收回贷款?他一口气把办公桌扛到室外安全地带,再返回宿舍。可是晚了,他的宿舍已成火海。看着自己的铺盖、衣服、化肥等财产化为灰烬,陆洪益没有悲伤——他做了他觉得应该做的事。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陆洪益 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