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府作出决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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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3578
颗粒名称: 县委政府作出决定依法进行查处
分类号: F127.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龙县城关镇清理出乱占建房的耕地、公地一百零五亩多,县委、县政府决定依法进行查处,包括拆除影响市镇建设规划的建筑、没收非法所得、停止施工等措施。
关键词: 安龙县 违建 整顿

内容

本报讯 安龙县城关镇清理出乱占建房的耕地、公地一百零五亩多,县委、县政府已经作出决定,分别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今年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文件下达后,安龙县城关镇党委和政府,从三月七日至四月五日,对该镇乱占耕地、公地和非法买卖土地建房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共清查出乱占耕地、公地和非法买卖土地建房六百六十四起,共占耕地一百零五点四亩。在查清情况基础上,城关镇写出了调查处理意见。四月中旬,县委、县政府以及人大、纪委共同研究决定,由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成立了有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班子,对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一、对乱占耕地建房,影响市镇建设规划、有碍交通的,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限期拆除;二、对于建房后高价转手倒卖从中牟利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交公;情节严重的,交政法部门处理;三、对于个人强占的耕地和单位部门非法征购的土地,凡未建房的,一律停止施工建房;属于生产责任地的退还集体,国家、集体单位征用的,经审查符合法定手续后才能使用;四、强占责任地和公地建房,确属居住有困难者,要处于罚款和征收土地资源赔偿费。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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