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种商品不可在广东进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3330
颗粒名称: 十七种商品不可在广东进货
分类号: F746.11
摘要: 广东省政府最近规定,有十七种进口商品不可在广东省进货,需持商业部和纺织工业部的准运证方可放行出省。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这十七种商品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收录机、录像机、收音机、照像机、电子计算机、摩托车,手表、电风扇、自行车、缝纫机、录像带、录音带、化纤布及化纤服装。
关键词: 广东省 进口商品 准运证

内容

广东省政府最近规定,有十七种进口商品不可在广东省进货,需持商业部和纺织工业部的准运证方可放行出省。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这十七种商品是:电视机(包括显像管)、电冰箱、洗衣机、收录机、录像机、收音机、照像机、电子计算机、摩托车,手表、电风扇、自行车、缝纫机、录像带、录音带、化纤布及化纤服装。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阅读

相关地名

黔西南州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