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昌等人偷砍公路行道树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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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3315
颗粒名称: 刘世昌等人偷砍公路行道树受罚
分类号: S782.1
摘要: 晴隆县大厂镇农民刘世昌、杜德显、王兴亮偷砍公路行道树八棵,被公安部门拘留十天,公路养护部门处以赔款、罚款一千零七十元。案件报到公安部门后,晴隆县公安局局长罗廷辅和303矿保卫科科长姚天灵部署了侦破工作。盗树者是大厂镇碧康村民组的刘世昌、王兴亮和田坝村民组的杜德显三人。杜德显偷砍三棵为儿子结婚打家俱。根据贵州省公路路产赔偿和处罚文件第四、第五条的规定,除追回赃物外,还责令王兴亮在公路两旁栽了三十三棵树。晴隆养护段根据上述规定,责成王兴亮赔树款二百九十元,杜德显赔三百元,刘世昌赔四百二十元,按治安条例每人罚款二十元。
关键词: 行道树 偷砍 公安部门

内容

本报讯 晴隆县大厂镇农民刘世昌、杜德显、王兴亮偷砍公路行道树八棵,被公安部门拘留十天,公路养护部门处以赔款、罚款一千零七十元。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中旬至今年三月中旬,在公路沙(子)八(渡)线上的二十九公里四百公尺至三十二公里三百公尺之间,有八棵行道树被偷砍了。案件报到公安部门后,晴隆县公安局局长罗廷辅和303矿保卫科科长姚天灵部署了侦破工作。在晴隆养护段段长于裕民、党支书方卫星和黔西南养护总段路政科科长唐国权等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发动群众,寻找线索、仅一个星期就侦破了此案。盗树者是大厂镇碧康村民组的刘世昌、王兴亮和田坝村民组的杜德显三人。这八棵被砍的行道树,直径都在三十厘米左右。杜德显偷砍三棵为儿子结婚打家俱。刘世昌偷砍三棵建房子。王兴亮偷砍两棵打床、做犁头。他们三人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用锯子把行道树锯倒,然后截断,偷抬回去的。公安部门破案后,将他们拘留十天。
  根据贵州省公路路产赔偿和处罚文件第四、第五条的规定,除追回赃物外,还责令王兴亮在公路两旁栽了三十三棵树。晴隆养护段根据上述规定,责成王兴亮赔树款二百九十元,杜德显赔三百元,刘世昌赔四百二十元,按治安条例每人罚款二十元。(绍宪)
  看,行道树被偷砍者解成了方子和板子。
  肖建国摄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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