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3315 |
颗粒名称: | 刘世昌等人偷砍公路行道树受罚 |
分类号: | S782.1 |
摘要: | 晴隆县大厂镇农民刘世昌、杜德显、王兴亮偷砍公路行道树八棵,被公安部门拘留十天,公路养护部门处以赔款、罚款一千零七十元。案件报到公安部门后,晴隆县公安局局长罗廷辅和303矿保卫科科长姚天灵部署了侦破工作。盗树者是大厂镇碧康村民组的刘世昌、王兴亮和田坝村民组的杜德显三人。杜德显偷砍三棵为儿子结婚打家俱。根据贵州省公路路产赔偿和处罚文件第四、第五条的规定,除追回赃物外,还责令王兴亮在公路两旁栽了三十三棵树。晴隆养护段根据上述规定,责成王兴亮赔树款二百九十元,杜德显赔三百元,刘世昌赔四百二十元,按治安条例每人罚款二十元。 |
关键词: | 行道树 偷砍 公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