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3258 |
颗粒名称: | 行贿被拒 偷鸡不成蚀把米 见财不贪 秉公执法好税干 |
分类号: | F810.423 |
摘要: | 兴义县城关税务所企业专管员彭义,拒收个体户行贿三百元,迫使行贿者照章补税。兴义县税务局税收政策检查组根据这一情况,于今年二月四日配合城关税务所对刘××进行了物资扣押,限其在同月二十日交清税款。彭义当即严词拒绝,并将情况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为此,兴义县城关税务所对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认识错误,保证今后遵章守法,不再腐蚀干部;同时,彭义同志立即按照税法规定,叫刘补清税款一千七百四十八元九角一分,加收滞纳金七百八十多元,并罚款五百元。彭义同志严格按税法办事,自觉抵制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事迹,受到了兴义城关税务所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 |
关键词: | 彭义 行贿 偷漏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