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3066 |
颗粒名称: | 册亨安龙兴义交通运输业税收增加 |
分类号: | F812.42 |
摘要: | 本报讯 一九八五年,册亨、安龙、兴义三县税务部门,对交通运输业实行定期定额并由交通监理部门代征代扣的收税办法,同项税收比一九八四年增加十多万元。一九八五年以前,我州各县对交通运输业的税收均实行由石油公司在供油时代征代扣的办法。为此,册亨税务局学习百色市税务局经验,开始实行定期定额、由交通监理部门代征代扣收税的办法,堵塞漏洞,并将这种情况向省、州税务局反映。一九八五年第五期《贵州税讯》报道了这一做法,接着,安龙、兴义两税务局相继实行册亨税务局的收税办法。对交通运输业实行新的征税办法后,大大堵塞了偷漏税渠道。 |
关键词: | 安龙县 交通运输业 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