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2694 |
颗粒名称: | 用事实说服了家里人 |
分类号: | S829.1 |
摘要: | 李关乡陈家院村布依族民兵王永刚,一九八四年五月开始养兔,至今已收入四千一百多元。一九八四年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王永刚与一位亲戚摆“龙门阵”时扯到了养长毛兔,摆谈中,他获得了养兔的一些信息。王永刚养兔遭到全家反对,但他并不气馁,也不责怪家里人,而是认真钻研有关养兔知识。一九八四年九月底,他第一次打了一斤二两毛,卖得四十八元钱。随着国家对兔毛价格的提高,效益越来越明显,从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今,卖幼兔收入近两千元,出售兔毛收入二千一百多元。现在,王永刚家有大小兔六十三只,根据国家兔毛价格的稳定,他一家经过商量,准备发展到一百只,把养兔作为家庭的一项主要副业来抓。在经济上再翻它几番,让日子过得更宽余。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王永刚 长毛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