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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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2175
颗粒名称: 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
分类号: D9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黔西南州九个法律顾问处在只有九名律师和二十四名公证员的条件下,承担了州、县两级二十八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十个月办理了各种公证合同二千二百多件,挽回经济损失一百零二万元。
关键词: 黔西南州 法律顾问处 经济损失

内容

本报讯 州九个法律顾问处,今年以来,在只有九名律师和二十四名公证员的条件下,承担了州、县两级二十八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十个月办理了各种公证合同二千二百多件,挽回经济损失一百零二万元。
  全州九个法律顾问处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后,各县税务、物资系统都与顾问处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了律师和兼职律师。十个月来他们除办理经济合同外,还解答了法律询问七百二十五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三百六十四件,接待人民来访上千人次。兴义县法律顾问处针对该县巴结镇供销社,被外地“皮包公司”拖、骗、欠五十万元的事件,与县总工会配合,于十月中旬在全县商业、供销系统对经理一级的干部,进行两周的《经济合同法》培训学习,提高了企业领导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能力。册亨县法律顾问处为县税务局,物资供应公司,乡镇企业公司和畜牧专业户郑得安等七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过律师业务活动为他们挽回了二十三万多元的经济损失。贞丰县顾问处为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和个人挽回了三十八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普安县法律顾问处仅为县物资局采购员,与广东斗门县农机二厂经销部经理孙复昌,签订购销进口汽车合同纠纷案担任诉讼代理人,就索回了被骗的购车款十一万元。州和晴隆等县的法律顾问处也为企业和个人承担顾问,挽回了三十万元的损失。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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