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2083 |
颗粒名称: | 王选志殴打教师被拘罚款 |
分类号: | D922.14 |
摘要: | 兴义县威舍乡农民王选志,误认为一九八四年升学考试中,乡中心小学副教导主任雷权顺扣他儿子分数不能升初中,便怀恨在心,多次寻机报复未遂。今年七月十二日,王趁学校放暑假后多数老师离校之机,以雷权顺放了他家的田水为借口将雷打伤住院。事情发生后,兴义县人大领导非常重视,并协同有关单位派出联合调查组核实情况。经调查组排除干扰,核实认定,王选志之子王家富升学考试并未考取。王选志行凶报复,应负全部责任。十一月五日,兴义县公安局在威舍乡召开了有三百多名师生参加的大会,在会上宣布对王选志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三十元,并负责雷权顺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计四百零五元。殴打人民教师的凶手王选志终于受到了法律制裁。 |
关键词: | 王选志 殴打教师 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