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2052 |
颗粒名称: | 不合理的事我都要管 |
其他题名: | 记热心调解工作的女共产党员陶尚芬 |
分类号: | C912 |
摘要: | 陶尚芬同志是土改时期的老干部、老党员。现已年过半百,仍担任凉水村党支部副书记、妇代会主任和调委会主任。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一些同志认为调解工作可有可无。今年三月初,陶尚芬所在之村发生这样一件事,陶在所不惜,把事情处理在萌芽之中,两方父母向她千恩万谢。正在撕扯之际,陶尚芬闻讯赶来,劝郑氏夫妇,不能这样做。郑氏夫妇不听劝阻,仍继续脱钟巧妹的裤子。郑氏夫妇知道自己亏了理,说不过陶主任,便顺水推舟,请求陶主任给他们调解。一席话,说得郑氏夫妇开了窍,表示由陶主任公断。 |
关键词: | 陶尚芬 农村改革 调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