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947 |
颗粒名称: | 三个女高中毕业生的志向 |
分类号: | G51 |
摘要: | 深秋的一天,我来到贞丰县龙场区中心幼儿园。皮主任告诉我,这个幼儿园是一九八一年开办的,龚老师一人带着三十五个幼儿,借民房,借公房作教室,一个学期换一次地方,桌椅都搬烂了。孩子们要喝水,龚老师的父亲就每天义务送两壶来,条件是够艰苦的。龚老师是幺妹,五个哥姐中就有四个不同意他当幼儿教师……三个女高中毕业生的事业终于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一九八四年,龙场中心幼儿园被县妇联评为先进集体。一九八五年,这所幼儿园被州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省政协、省妇联的领导同志多次亲临视察,并赠送了十张桌子、四十把小椅子和五千元的玩具。龚章参老师也被评为一九八五年度的全省优秀幼儿教师。 |
关键词: | 幼儿教师 教育事业 社会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