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932 |
颗粒名称: | 借赊销发横财不惜鸡脚杆上剐油 受批评挽影响赶快采取补救措施 |
分类号: | F713.3 |
摘要: | 普安县兴中区供销社,在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农民赊销棉布、棉絮工作中,擅自提价、变相涨价,硬性搭配滞销商品,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经批评教育,该社认识了错误,最近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兴中区供销社的错误作法,严重损害了党的信誉,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有关部门作了调查,对兴中区供销社进行了严肃批评。变相提价所得非法收入,因无法退还赊销户已上交财政。对殴打孤儿一事,由区社领导陪同打人者带着慰问品上门赔礼道歉。现初步取得了群众谅解,挽回了一定影响。 |
关键词: | 赊销 提价 变相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