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 法不容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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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1720
颗粒名称: 杀人偿命 法不容黩
其他题名: 杨大海 喻兴华被判死刑
分类号: D914.1
摘要: 本文报道了杨大海和喻兴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这两人原本是兴义县物资局的职工,因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而走上了犯罪道路。他们利用职权盗窃炸药库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绳,并杀人灭口。在逃亡过程中,他们企图购买子弹,再次犯罪。最终,他们在云南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关键词: 刑法 总则 社会问题

内容

故意杀人的罪犯杨大海、喻兴华被判处死刑。
  九月十三日,州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和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处犯故意杀人罪的杨大海、喻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罪犯杨大海、喻兴华原系兴义县物资局职工,因长期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贪图享受,讲究吃、喝、玩、乐,最后铤而走险,杀人犯罪。
  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二犯利用职权在兴义酸枣炸药库骗走炸药三点六吨、雷管七万五千发、导火绳一万米,销赃后恣意挥霍。今年三月,公安机关对此案系统调查。六月五日,喻兴华被公安机关传讯后,作贼心虚,害怕案情败露,遂与杨密谋杀人灭口。当夜,二犯带上匕首等作案凶器潜入酸枣炸药仓库,用残忍手段将保管员查连政杀死。另一保管员李良栋闻讯赶来擒敌,由于力量悬殊,李被二犯抢走手枪,打伤左手。之后,二犯畏罪携枪潜逃。他们逃到广西、四川等省,购买子弹,企图卷土重回兴义侍机杀害办案人员。七月七日,二犯在云南曲靖市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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