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世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1632
颗粒名称: 警世录
分类号: K8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王正清作为安龙县经委主任和共产党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将女儿从贵州省财经学院通过不正当手段转入中央民族学院学习,引发群众不满和不良影响。经过调查,安龙县纪委给予王正清党内警告处分,并要求其赔偿部分培养费。此事暴露出王正清以权谋私的问题,对党风党纪造成严重破坏。
关键词: 王正清 政治人物 安龙县

内容

王正清几转女儿“捧”上中央民院到头来受到党纪处分身败名裂
  安龙县经委主任、共产党员王正清利用职权,私下把正在贵州省财经学院进修班学习的女儿王××,通过不正当手续送往中央民族学院学习,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挽回影响,今年十月,安龙县纪委报经安龙县委同意,决定给予王正清党内警告处分,并负责赔偿到财经学院的一半培养费三百五十元。
  王正清的女儿王××,原在乡下小学任教,其妻以王正清因病(实际并没有病)要人照料(其实身边还有子女)为名,多次请求组织把王××调进城照料王正清。一九八四年九月十日王××调进县城,在县农机化服务公司任文书。可是手续未接,王正清和经委的另外两个副主任研究决定,九月中旬送王××到省财经学院进修班学习,并由单位付七百元的培训费。
  王××在省财经学院学习一个多月后,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院和中央民族学院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于一九八四年十月下旬给安龙县经委发了“招生通知”,并同时寄来“报名登记表”。王正清把此“通知”和“登记表”拿给一位经委副主任,并说:“把你报上,把三妹(即王××)报上……”。中央民族学院收到县经委报送的四个名单后,暂定王××一人。来电询问王××是否可以参加学习?并在通知中要求有关单位负责人对拟录取的人选“再认真研究,如无变化,要求在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电告名单。”王正清看到此通知后,指示报名单的副主任说:“可以参加学习,请给回电。”一九八五年元月八日,这位副主任电告中央民族学院。几天后,中央民族学院来电通知交学习费一千八百元。另一位副主任将此电报交给王正清。王正清阅后,叫这位副主任通知县农机局如数汇款。这样,王正清的女儿王××本在财经学院学习两年,但只学习了半年后,于一九八五年三月,从财经学院不辞而别,擅自离校到中央民族学院经济研究所学习。
  王正清的女儿王××到北京学习后,群众议论纷纷,影响极坏。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认为,王××到北京学习是王正清以权谋私行为的结果。因此,多次找其谈话,指出其错误。可是王正清并未正视自己的错误,文过饰非,推卸责任。县纪委决定为了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教育本人及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给予王正清纪律处分,在经济上赔偿一部分损失的处理,并通报到全县各级党组织。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阅读

相关人物

魏民言
责任者
王正清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安龙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