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路养路费率费额的通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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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1607
颗粒名称: 关于调整公路养路费率费额的通知
分类号: F5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调整本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新标准包括交通部门公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和其他部门的出租汽车费率、农用拖拉机参加社会运输的计征费额、畜力车征费标准的调整。新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开始执行。养路费征收实施办法将由省交通厅、财政厅修改后另行颁发。
关键词: 运输企业 企业组织 养路费

内容

各地、州、市计委、交通局、财政局,各交通监理所、贵阳养征所:
  根据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务院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征收养路费有关问题的精神和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85)交公路字第254号文《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养路费率、费额幅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我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交通部门公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和其他部门的出租汽车费率由12.5%调整到15%,按车月吨计征费额由85元调整到105元;农用拖拉机参加社会运输的每月吨按105元的40%计征42元;畜力车征费标准调整为每月单套2元、双套3元、多套4元,费率为2.5%。以上新标准,从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开始执行。
  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调整后,运输价格不能随之提高。各运输企业和车属单位要通过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自己吸收消化。养路费主要是用于公路养护和改善,各级交通部门一定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用。
  养路费征收实施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修改后,另行颁发。
  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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