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548 |
颗粒名称: | 兴义物价检查所狠刹乱涨价歪风 |
分类号: | F726.2 |
摘要: | 兴义县物价检查所采取积极措施,对兴义城关的商业摊点实行明码标价检查。狠刹乱涨价歪风。这个物价检查所于九月六日至十三日对兴义全城的国营、集体、个体商业摊点,进行明码标价检查。检查所对这些极不道德的违法商业行为,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兴义县塑料厂批发零售门市部,以普安产的合成革皮鞋,冒充为重庆合成革皮鞋,以每双二十九元九角六分的高价售出,当场被没收九双和处以九百元罚金。盘江酱醋厂门市,以一瓶五十五元的高价售出茅苔酒七瓶,也当场被没收。城关一办事处综合商店高价出售花溪牌香烟,被没收七条零七包。合作旅社四门市拒绝物价检查,被罚款十五元。 |
关键词: | 兴义县 物价检查所 商业摊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