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537 |
颗粒名称: | 张志明拒贿受赞扬 |
分类号: | K827 |
摘要: | 晴隆县农业局土肥站副站长张志明,拒绝贿赂,把别人送到他家里的“礼”品上交组织,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称赞。共产党员张志明,负责土地管理的征用审批工作。八月上旬,有两名外地人到晴隆联系印刷业务,找到张副站长,要求签订印制“土地证”的合同,张志明告诉他们,“土地证”已印,不再制作。而这两名外地人却误认为要“烧香”,于是他们打听到张志明家住址,趁张志明上班之后,将一瓶瓶子酒、一包鱿鱼大虾、一包水果糖送到张的家里。张志明下班回家听说后,叫爱人不能动送来的“礼品”。次日上午上班时,张志明把“礼品”原封不动地上交局办公室,请组织处理。局党支部书记罗祥辉在局政治学习会上,当众表扬了张志明同志。 |
关键词: | 张志明 贿赂 审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