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509 |
颗粒名称: | 用乡规民约保护渔业资源 |
分类号: | F307.4 |
摘要: | 册亨县高洛、花冗两乡,群众自发地订出乡规民约,保护渔业资源。高洛、花冗两乡的村寨大多分布在北盘江岩架渡口到册亨县城间的者楼河沿岸。去冬以来,这两个乡各村寨先后制订了乡规民约,今年四月,乡政府又召集各村开会把这些乡规民约条理化,明文规定:禁止在河中炸鱼、毒鱼、用电打鱼和用细网捕鱼,违者罚款三十至五十元。并将河段分村分户管理,以明确责任。由于乡规民约得到坚决维护,现在这两个乡乱炸乱毒滥捕鱼的现象已基本杜绝。鱼群得到保护,发展很快,市场上又经常可看到农民提着一串串鲜鱼来卖了。 |
关键词: | 渔业资源 公安局 乡规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