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终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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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1460
颗粒名称: 违法者终受惩罚
分类号: D924.393
摘要: 《黔西南报》今年二月四日报道的《王尚书藐视法院判决,为何如此大胆;众农民维护集体利益,理当从速了结》一案,已于八月下旬结案。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为维护法律尊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于八月二十四日将王尚书、封桂珍非法修建的三间水泥平房全部拆毁,土地归还晴隆县莲城镇西街第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通过这一案例,广大群众受到一次法制教育,王尚书夫妇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关键词: 违法者 人民法院 法律

内容

本报讯 《黔西南报》今年二月四日报道的《王尚书藐视法院判决,为何如此大胆;众农民维护集体利益,理当从速了结》一案,已于八月下旬结案。
  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为维护法律尊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于八月二十四日将王尚书、封桂珍非法修建的三间水泥平房全部拆毁,土地归还晴隆县莲城镇西街第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通过这一案例,广大群众受到一次法制教育,王尚书夫妇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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