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251 |
颗粒名称: | 邮局误译一个字 购销者损失一千元 |
分类号: | F606 |
摘要: | 二月四日,黔西南州邮电局在一组电文中译误了一个字,使用户发生了一起达半年之久的经济纠纷。兴义县下午屯新屯村魏崇志(供方)与遵义县南北镇综合服务公司(需方)于一九八五年元月十八日签订了一份二十吨粉条的购销合同。分期发货,货到付款,如有变动,双方以电报联系为凭据。至此双方争执不下,只得拿出电报核实,才知是黔西南邮电局将电文中的“粉”字误译为“粗”字,而导致了这起经济纠纷。现在,经双方所在地工商局组织协商调解,双方各自承担了损失的一千元的50%,至七月三十一日,这起争执了半年的经济纠纷才告完结。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邮电局 购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