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189 |
颗粒名称: | 泰兴商店灵活经商照章纳税 |
其他题名: | 为国家提供税款二万五千多元 |
分类号: | F810.42 |
摘要: | 本报讯 兴仁县城关镇个体商店——泰兴商店,灵活经商,照章纳税,为国家提供税款二万五千多元。一九八三年七月,曹德、徐光先、胡文开三人合资六万元、贷款五万元,租赁民房,经有关部门批准,办起了“泰兴商店”。该店以批发国产化纤布为主兼以少量零售。在价格上,由于减少了中间环节,在厂价的基础上,一般加8%的批发价,使之与本县的批发价持平或略低一点。在生意越做越活的情况下,该店遵守国家税收政策,按月或破月作帐,将报表送交税务部门审核,按规定纳税。到七月底止,共上缴税款二万五千二百五十七元五角七分。被人们称为店小贡献大的商店。 |
关键词: | 兴仁县 商店 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