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159 |
颗粒名称: | 昔日法庭庭长今日阶下之囚 |
分类号: | DF82 |
摘要: | 本报讯 册亨县坡坪区法庭庭长戚文前,今年元月九日因酗酒后持枪伤人,被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今年元月九日,戚文前到区供销社曾宪华住处与曾宪华、曾宪敏、陈光明、李志富等九人划拳酗酒。酒席间戚文前将随身携带的手枪掏出,陈光明问道:“我们几弟兄在一起喝酒,你拿枪出来干哪样?”在场的曾宪华、陈光明极力阻挡,戚向曾宪华猛击一拳,曾倒在地上。这时曾宪华的弟弟曾宪敏担心事态扩大,就连忙过去劝解,戚以为曾宪敏来帮曾宪华的忙,向曾宪敏开了一枪,重创曾宪敏。派出所干警闻讯赶来,当场抓获戚文前。戚身为人民法庭庭长,平时不加强学习,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犯法,终于走上了被告席。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法庭 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