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1107 |
颗粒名称: | 盗窃犯黄元祥在桂落网 |
分类号: | D914.35 |
摘要: | 本报讯 兴义县巴结镇达居村农民黄元祥,因在广西盗窃耕牛,被依法判刑。七月中旬由隆林县政法机关,将其押交百色地区茶场执行刑期。今年三十一岁的黄元祥,从“文化大革命”以来,好逸恶劳,专搞扒窃偷盗,长期流窜滇、黔、桂边区作案。今年二月五日下午六时许,黄元祥窜到广西隆林县祥播乡委果村者独屯岩冷坡处,窃走了祥播乡岩卡村上者南屯王玉色家放牧在坡上的一头水母牛,当晚赶到安龙县龙广区科汪乡纳坎村比咱屯,贱卖给当地人查定科,得现款三百六十元。此案于三月上旬被广西隆林县公安机关侦破,并于六月二十四日在隆林开庭审判。隆林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处盗窃犯黄元祥有期徒刑二年。 |
关键词: | 兴义县 盗窃犯 黄元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