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0742 |
颗粒名称: | 刘焕阳引起山林火灾已查处 |
分类号: | X928.7 |
摘要: | 你报四月八日刊登《为何烧毁树林无人管》一文后,我们州林业公安科当即向兴仁县林业公安派出所作了了解,并责成他们尽快查处报我科。四月二十三日,该县林业派出所蔡成阳、高云等干警通过深入调查和现场勘验查证:二月十六日上午,刘焕阳伙同他人到褚皮田村林场羊子洞放牛,因烧火取暖,离开时未将火熄灭而引起该场山林发生火灾,烧毁山林面积达一百一十二点五亩,其中有林面积七亩,幼杉及其他杂木三千二百株。此案查明后,已于四月二十九日按《森林法》及《违反森林法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条款对当事人刘焕阳作了处理:罚款一百五十元;补种林木七亩,栽树一千四百株;并限于五月二十四日交清罚款,八月底验收林木补种补栽株数。 |
关键词: | 火灾 黔西南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