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0565 |
颗粒名称: | 屯脚区供销社煤油加价受处理 |
分类号: | TE626.22 |
摘要: | 四月二十一日,兴仁县物价局对屯脚区供销社擅自提高煤油销售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屯脚区供销社今年二月十五日,到广西田阳石油公司,以六角九分五一公斤的价格调进煤油四千一百八十五公斤,按规定零售价应为八角一公斤,但该社却由承包组以九角一公斤批发给门市部和个体户,然后各门市部和个体户又以一元一公斤的高价销售给当地群众。兴仁县物价局对此进行了查处,将由此而非法获得的四百四十四元九角五分没收上交财政,并对该社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兴仁县 物价局 煤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