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如学被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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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0138
颗粒名称: 黄如学被判刑六年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主要报道了贞丰县鲁贡区原区委副书记兼区长黄如学因诈骗、贪污罪被判刑六年的案件。
关键词: 黄如学 犯罪行为 判决结果

内容

本报讯
  今年元月十九日,贞丰县鲁贡区原区委副书记兼区长黄如学,因诈骗、贪污罪被判刑六年。 据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侦察:一九八〇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黄如学任鲁贡区板昌公社书记期间,盗用其弟黄如兴、内弟蒙仕平名誉,伪造蒙仕平私章,骗取了板昌信用社现金一千四百八十元。一九八一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二年元月,黄如学为首私分沙乐公路民工生活补助费和公社营造桐林费共一千七百一十元。 侦察工作只用了三十一天。侦察终结后,贞丰县检察院依法对黄如学提起公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区长犯法与民同罪。贞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如学有期徒刑五年,以贪污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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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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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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