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森林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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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0045
颗粒名称: 贯彻落实《森林法》
其他题名: 贞丰三河乡农民联合承包管理龙头山自然保护区
分类号: S76
摘要: 本文主要报道了贞丰三河乡十一户农民联合起来承包管理龙头山自然资源保护区的事件,介绍了这个保护区的地理位置、资源状况、保护经费的来源和用途,以及当地农民如何参与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 森林法 保护区 贞丰三河乡

内容

本报讯
  贞丰三河乡十一户农民联合起来,于去年十二月中旬向林业部门承包管理龙头山自然资源保护区。
  龙头大山山脉横跨兴仁、册亨、贞丰几县,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在贞丰境内约有二十五万亩左右。但由于长期忽视对自然生态的保护,任意砍伐、放火烧山的现象日趋严重。在国家《森林法》颁布后,贞丰林业局马上派专人对贞丰境内的龙头山自然资源区调查规划,决定拨出五千元作为保护经费,将四个保护区承包给当地有护山经验的农民吴兴祖等十一人管理。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协议书,在协议期内由林业局派人不定期地检查;护山人月工资为四十五元。
  从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这十一户农民已上山安营扎寨,立桩挂牌,开始对龙头山的公龙山、冷水河、黄家菁、放牛坪四个保护区进行巡逻守护。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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