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2月中共贵州省委核心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批复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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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六盘水市志大事记(1276-1991)》
唯一号: 250632020230010235
事件名称: 1970年12月中共贵州省委核心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批复决定
文件路径: 2506/01/object/PDF/250610020230000012/001
起始页: 014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0年12月10日
结束时间: 1970年12月10日

事件描述

1970年12月10日中共贵州省委核心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批复决定: 一、六盘水地区在贵阳的煤矿学校、调运组仍归六盘水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省燃料化学工业局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六盘水地区在贵阳的矿灯厂和化验室改归省燃料化学工业局领导,矿灯厂的产品按国家计划分配,首先保证六盘水地区需要。 二、水城钢铁厂、水城水泥厂、水城发电厂归六盘水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后,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仍需要及时支援、协调解决困难,特别是基建方面所需物资,以确保及时投产。 三、合并到三个特区的郎岱县、盘县、水城县的原有干部和物资一律不准调出。 四、六盘水地区的体制改变后,军队、地方、企业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一律暂不变动。 五、同意省军区提出的关干组建六盘水军分区和三个特区人民武装部的编制序列的试行方案,由省军区报昆明军区并颁布执行。 六、12月下旬,在贵阳举办六盘水地区领导干部学习班,传达贯彻中央批复。 七、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六盘水地区和三个特区,应先把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建立起来,然后再召开代表会议,建立地区和特区革命委员会。

知识出处

六盘水市志大事记(1276-1991)

《六盘水市志大事记(1276-1991)》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六盘水市志大事记主要记述了六盘水境区建置沿革和机构设置。解放以前的大事,侧重辑录军事斗争;解放初期至1964年,收录了政治运动、农业合作化、六盘水初期开发建设、"三年经济困难时期” 的内容比重较大;1965-1978年记载六盘水大规模开发建设、"文化大革命”运动和拨乱反正事例较多;1979-1991年着重记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例,以求反映历史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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