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六盘水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水城举行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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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50632020230007349
事件名称: 1984年1月六盘水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水城举行
文件路径: 2506/01/object/PDF/250610020230000010/001
起始页: 013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1月5日
结束时间: 1984年1月10日
发生地点: 水城

事件描述

第十次会议于1984年元月5日至10日在水城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7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为梓传达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问题的决定》,讨论和研究本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问题;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局长郭政民、市教育局局长王文楷、市文化局局长雷宗璐、市广播事业局局长梁向东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有关清除精神污染情况分别所作的《关于六盘水市严厉打击制作、贩卖、传播淫秽书画和利用淫秽物品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汇报》、《关于六盘水市教育战线清除和抵制精神污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汇报》、《关于六盘水市文化艺术清除精神污染情况的汇报》、《关于六盘水市广播电视系统清除污染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精神污染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影响很坏,已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严重问题。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决清除精神污染,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贡献力量。 会议听取了中共六盘水市委书记谢养惠关于1984年六盘水市工作要点的报告,代理市长杨志鹗关于全市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马广理关于县、乡换届选举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市委的安排,切实指导好县、乡换届选举。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庆超关于市人大工作学习参观团赴外地学习参观情况的汇报。会议对此次学习参观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六盘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补选黄纪伦为贵州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代理市长杨志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福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洪波的提请,任命刘庆超兼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马志学、向荣宾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朱广臣兼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浩彬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葛文甫兼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靳国英、袁廉洁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姜琴英兼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主任,籍清珍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王守忠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焦兴坤、吴裕忠、韦伯明、陈济炎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杜向全、冯运联、刘新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程默、孟广林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赵明秀、石裕文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邹璜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杨培成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张炳生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龙文舟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王发祥为市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友为市建筑材料工业局局长,王子祥为市工业局局长,徐增昌为市财政局局长,梁向东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雷宗璐为市文化局局长,赵明金为市蔬菜水产局局长,况志坚为市民政局局长,李金增为市商业局局长,李仲华为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李明歧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车光贤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彭锋为市粮食局局长,何定邦为市物资局局长,周凤凯为市卫生局局长,傅文彪为市司法局局长;任命金敬荣、吴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田立仁、钟桂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周作义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赵来文、谢天祥、黄定邦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韩志中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待上级批准)。决定免去葛文甫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焦兴坤的市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胡家寿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连庆增的市商业局局长职务,崔殿俊的市林业局局长职务,赵东启的市粮食局局长职务,李忠营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张作圣兼的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张竹庭的市人事局局长职务,蔡兹伦的市税务局局长职务;免去傅文彪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陆官华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华林、冯运联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夏洪波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吴楚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知识出处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由《总述》、《大事记》、《人物志》、《附录》和各专业志所组成。各分志定名为《六盘水市志•xX志》。专业志按章节体编排,不设《大事记》和《人物传》,原则上不设《序言》。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遵循详今略古、详独略同的原则,重点记载1965年六盘水市开发建设以来的历史。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重大事件,不设专章记述,内容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业志。本志资料源于图书报刊、文书档案及调查采访等。文内一般不注出处。采用数据以统计部门的为准;统计部门未掌握的,以主管部门的为准。除引文外,一律用规范化语体文行文。简化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数字用法,遵循国家公布的有关规定。1949年12月以前的各类钱币,按流通时的市制、币值记写;1949年12月至1954年的币值,按1955年以后的人民币币值换算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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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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