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六盘水市志 政协志》 图书 |
唯一号: | 250620020230000729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市政协常务委员会 |
分类号: | D628.73 |
页数: | 10 |
页码: | 23-32 |
摘要: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六盘水市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召集并主持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组织实现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及贵州省政协所作的全省性的决议;执行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市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市政协副秘书长;决定市政协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
关键词: | 六盘水市 政协常委员会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六盘水市志政协志》上限1950年,下限止于1994年,重点记述1965年六盘水市开发建设以来的历史。下设组织机构、会议、提案、视察与调研、专题协商等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