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政协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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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六盘水市志 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25062002023000072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市政协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8.73
页数: 10
页码: 23-32
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六盘水市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召集并主持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组织实现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及贵州省政协所作的全省性的决议;执行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市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市政协副秘书长;决定市政协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关键词: 六盘水市 政协常委员会

内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六盘水市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召集并主持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组织实现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及贵州省政协所作的全省性的决议;执行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市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市政协副秘书长;决定市政协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一、第一届常务委员会
  政协六盘水市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参加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候选人,经1982年4月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共27人组成,其中中共党员13名,占48.1%;非中共人士14名,占51.9%。1983年3月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同意陆官华、袁廉洁(女)辞去常务委员;补选王宝(纳西族)为常务委员。1984年4月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同意申国明辞去所兼任的秘书长职务;增选张作圣为副主席兼秘书长,张作圣、周李龙、赵心之、钟振思、钱聿棠为常务委员。1985年9月市政协一届四次会议同意马会水辞去主席职务,申国明、黄昌辞去副主席职务,张作圣辞去秘书长职务;补选张作圣为主席,王建富、邹璜为副主席,邹璜兼秘书长,王建富、邹璜、骆雪宗、阎昭冉为常务委员。
  政协六盘水市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录
  二、第二届常务委员会
  经1987年5月18日政协六盘水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政协六盘水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共36人组成。其中,中共党员14名,占38.9%;民主党派成员7人,占19.4%;无党派人士15人,占41.7%。
  在第二届常务委员会任期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曾经发生如下变动:1988年4月23日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意王建富辞去副主席、常务委员职务;刘庚富、李培经辞去常务委员职务;补选程志华、黄克仁为常务委员。1988年10月,常务委员阎昭冉逝世。1989年4月10日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黄克仁为副主席,刘宜芬(女)、皇甫庆钧、张世蓉(女)为常务委员。
  政协六盘水市第二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录
  三、第三届常务委员会
  经1992年4月27日政协六盘水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政协六盘水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41人组成。其中,中共党员14名,占34.2%;民主党派成员10名,占24.4%;无党派人士17名,占41.5%。
  1994年3月,常务委员杨宇生逝世。同年,常务委员林家健调离六盘水市。
  政协六盘水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期从1992年4月至1997年4月,现未满届。
  政协六盘水市第三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录

知识出处

六盘水市志 政协志

《六盘水市志 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六盘水市志政协志》上限1950年,下限止于1994年,重点记述1965年六盘水市开发建设以来的历史。下设组织机构、会议、提案、视察与调研、专题协商等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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