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
唯一号: | 250620020230000683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人大代表选举 |
分类号: | D621.4 |
页数: | 17 |
页码: | 23-39 |
摘要: | 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域内的胜利和人民民主政权的确立,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逐渐成熟。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决议,决定1953年召开由人民普选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然后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并于4月发出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正式开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中共郎岱县、盘县、水城县县委、县选举委员会作出规划,经过试点,分批进行,抽调大批干部,组织工作组分赴乡、镇帮助开展普选工作。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 选举 |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由《总述》、《大事记》、《人物志》、《附录》和各专业志所组成。各分志定名为《六盘水市志•xX志》。专业志按章节体编排,不设《大事记》和《人物传》,原则上不设《序言》。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遵循详今略古、详独略同的原则,重点记载1965年六盘水市开发建设以来的历史。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重大事件,不设专章记述,内容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业志。本志资料源于图书报刊、文书档案及调查采访等。文内一般不注出处。采用数据以统计部门的为准;统计部门未掌握的,以主管部门的为准。除引文外,一律用规范化语体文行文。简化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数字用法,遵循国家公布的有关规定。1949年12月以前的各类钱币,按流通时的市制、币值记写;1949年12月至1954年的币值,按1955年以后的人民币币值换算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