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市内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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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六盘水年鉴 2015》 图书
唯一号: 250620020230000608
颗粒名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市内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434-436
摘要: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为核心,以推动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线,以“守底线、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粮安工程”建设为抓手,按照“广积粮、积好粮”的要求,做好粮食供应和储备工作。通过3年至5年的时间,全面提升粮食综合供给、流通和宏观调控能力,基本建立供给稳定、调控有力、设施齐备的现代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确保市内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关键词: 政府工作 粮食行政

内容

六盘水府办发〔2013〕94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省内粮食安全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53号),确保全市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提高区域粮油保供稳价能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为核心,以推动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线,以“守底线、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粮安工程”建设为抓手,按照“广积粮、积好粮”的要求,做好粮食供应和储备工作。通过3年至5年的时间,全面提升粮食综合供给、流通和宏观调控能力,基本建立供给稳定、调控有力、设施齐备的现代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确保市内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主要目标
  (一)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生产。
  (二)粮油储备规模合理稳定。“十二五”期间,新增地方储备粮1.1万吨,市、县两级储备粮规模达到6万吨;新增地方储备油0.35万吨,市、县两级储备油规模达到0.55万吨。
  (三)粮油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通过3年至5年的时间,全市新建10万吨储备粮仓房、1万吨
  储油罐,维修6万吨储备粮仓房,推广2万户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市中心城区、六枝、盘县分别建设1个专业粮油批发市场;建成10个应急储运企业、15个应急加工厂、130个“放心粮油店”、200个应急供应点,1个市粮油质检中心。
  三、主要措施
  (—)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供给能力
  1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杜绝和防止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的行为,确保全市耕地面积的总体稳定。
  2.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快科技兴粮步伐,在农业基础设施、科学种植、优良品种、合理施肥、病虫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环节上不断完善和提高。加快高稳产农田建设,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实现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比上年有所增长。
  3.加强耕地的治理改造。通过坡耕地整治,推广农机耕作,培肥地力,修建蓄水设施、耕作道路和拦山排水沟等治理措施,对农业主产区耕地进行综合治理改造。
  4.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继续执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促进粮食生产。
  (二)搞活粮食流通,提高粮食综合流通能力。
  1.搞好总量平衡。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随时掌握辖区内粮食总量平衡状况,加强
  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统计、监测、预测和分析,完善粮食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研究粮食市场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应对措施,做到库中有存粮、调控有措施、应急有机制、供应不断档、价格不暴涨。
  2.抓好粮食收购。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鼓励国有骨干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委托收购企业采取订单收购等方式开展粮食收购,支持、鼓励和引导具有资质的民营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参与粮食收购。
  3.做实地方粮油储备。严格落实地方储备任务,保证储备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照不低于10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机制。加快市粮油储备中心建设步伐,引导和支持县(特区、区)中心储备粮油库建设。按照县(特区、区)保持1万吨至3万吨有效粮油仓容的要求,优先安排建库立项和建设用地,同时加大投入,有计划、分步骤新建、维修、改造、撤并和淘汰一批粮食仓库,逐步实现仓房设施标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有条件的县(特区、区)要加强应急成品粮油库建设.推广应用低温储粮设施。
  4.加强地方储备管理。研究制定储备粮油轮换制度,科学组织储备粮轮换,简化轮换程序,做到严格制度、严格责任,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管理规范,保证储备粮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把地方储备粮轮换与民政救灾救济粮、农村季节性缺粮人口救助用粮供应有机结合,发挥储备粮保供稳价作用。
  5.建立健全粮油应急机制。修订完善市、县两级粮食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对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按照每个县(特区、区)有2个应急加工企业、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中心城区(县城主城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的要求,加快构建以区域性成品粮应急配送中心为龙头,以县级以上城市粮食应急供应点为骨干,以覆盖街道和乡镇的城乡粮食应急供应点为基础,粮食应急加工、储运、供应协调配合的新型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体系。
  6.保障部队粮食供应。加强对军粮供应站(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军供粮政策质量标准,杜
  绝不符合军粮标准的粮油流入军营。鼓励各军粮供应站(点)因地制宜增加经营品种和贴近部队的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军粮供应应急服务质量和水平。
  7.提升粮食物流能力。按照市级建设1个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六枝特区、盘县分别建设1个县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的要求,引导和支持集加工、批发、仓储、配送为一体的粮食综合体项目建设。
  8.推动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发展。支持粮油龙头企业推进有机米、特色米、苦养、芸豆、薏仁米、油茶籽、挂面等特色粮油食品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形成具有六盘水地域特色的粮油产业。
  9.加大“引粮入市”工作力度。引导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民营粮食骨干企业加强与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安徽等粮食主产区的联系,巩固和发展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提升产销合作水平。给予各类粮食流通企业一定的政策、税收和资金支持,抓好粮食特别是粳米的采购和调运,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充实粮油商业库存。
  (三)创新协作机制,提高粮食流通监管能力
  1.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各级商务粮食、工商、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创新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准入、收购、批发、零售等市场流通秩序的规范和管理。充实市、县两级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加大粮食执法力度,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2.加强粮油库存监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牵头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粮油库存大普查,每季度对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商品粮油库存进行抽査,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按照“属地检查”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储备粮库存、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粮油质量保障能力。
  1.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实行粮食质量安全属地负责制,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建立和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
  2.加大粮油质量监管力度。督促粮食经营者在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把好原料进口进货关、仓储保管运输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药残留、真菌霉素和重金属项目的检验,严禁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重点加强以市粮油质检中心为核心的区域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增加粮油检验技术设备投入和加强人员培训,保障粮油质量安全。
  3.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大对放心粮油”工程的推广和宣传力度。加快“放心粮油”进学校步伐。在“放心粮油”店推广“放心粮油”产品,确保供应的粮油达到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
  4.推行爱粮节粮工作。加强爱粮节粮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粮食形势,营造减少粮食浪费、保障粮食安全的社会环境。加强粮食储备“四散”技术的运用,降低粮食储存和物流环节损耗。探索、研发粮食加工、转化等科技节粮技术,有效利用粮食资源。鼓励储粮于民,认真做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按照中央、地方、农户3:3:4比例匹配专项资金,保障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有序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县两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粮食安全纳入市、县两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粮食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着力构建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生产发展、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商务粮食局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制定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健全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行业指导和粮食统计,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和保障市场粮食供应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配合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重大问题,配合制定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配套措施,争取上级对粮食生产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粮食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资金的足额到位和使用监管,加强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等工作;市农委负责抓好粮食生产,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任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等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等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粮食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粮食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质量安全进行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对粮食流通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粮食方面的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加强与农业部门配合,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的数据收集与公布等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将粮食产业化发展纳入科技计划,加强对粮食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支持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具备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其他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支持地方各类粮食购销企业参与救灾救济粮和农村季节性缺粮人口救助用粮的供应与监管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配合推进“放心粮油” 进学校等工作。
  (三)夯实财政保障。严格执行市、县两级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合理确定市、县两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及使用范围;建立市级粮食流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各类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合理利用价格调节基金,采取差价补贴、平价直销、定点(量)供应等调控措施,确保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促进全市粮食流通产业的新发展:
  2013年12月30日

知识出处

六盘水年鉴 2015

《六盘水年鉴 201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六盘水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为富民兴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服务内容着重反映2014年六盘水市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三化同步”主战略,继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维护稳定,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政治、精神、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果、新问题,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六盘水市提供地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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